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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能熱水器廠家在實行分戶熱計量后的住宅建筑供暖熱負荷計算與傳統的供暖熱負荷計算方法上沒有本質區別,但有以下不同之處。
① 實行分戶熱計量后,熱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為滿足不同用戶對熱量的需求,在對室內熱舒適度的選擇方面應留有一定的選擇余地,而在每組散熱器上裝設的溫控閥為這種調節的實現提供了手段。在供暖熱負荷計算時,室內溫度在相應的設計標準基礎上提高2℃,計算熱負荷增加了7%~8%,為居住者留有一定幅度內熱舒適度的選擇余地。需要說明的是,提高的2℃僅作為設計時的溫度計算參數,不加到供暖系統總熱負荷中。當采用低溫熱水地板輻射供暖系統時,在進行供暖熱負荷計算時,宜將室內計算溫度降低2℃。因為地板輻射供暖是在輻射熱和空氣溫度雙重作用下對房間進行供暖,形成了較合理的室內溫度場分布和熱輻射作用,相對于常規對流式供暖方式可有2~3℃的等效熱舒適效應。
② 當相鄰房間溫差大于等于5℃時,應計算通過樓板或隔墻的傳熱量。在傳統的供暖系統設計中,用戶各房間的室內計算溫度相差不大,可不考慮鄰室的傳熱量。在實施分戶熱計量和分室控制溫度后,用戶可通過調節溫控閥使室內溫度達到各自所需的房間溫度,將會出現部分房間采暖、部分房間間歇使用或較大幅度調節室溫等情況,用戶各房間的室內溫度相差較大,應考慮鄰室之間的傳熱量,否則會造成用戶室內達不到設定的溫度。尤其是當相鄰住戶房間使用情況不同時,如鄰室暫無人居住,或用作其他功能,對室內溫度要求較低等,這樣通過樓板、隔墻形成的傳熱量會加大房間的熱負荷。
實行分戶熱計量后,在供暖熱負荷計算時相鄰房間室內計算溫差取多少合適,是目前難以解決的問題,但這種情況不考慮,會使系統運行時達不到所要求的溫度。而解決這個問題可有兩種方案:一是與鄰戶因室溫差異而形成的熱傳遞,可采用提高室內計算溫度進行計算,主要房間按相應設計標準提高2℃,戶間傳熱負荷的溫差可按6~8℃計算;二是必要時對戶間隔墻和樓板進行適當保溫。目前處理的辦法是:在傳統的熱負荷計算的基礎上再乘以一個適當的系數來考慮該部分的傳熱問題。戶間傳熱并不會使建筑物總熱負荷增加,故戶間傳熱負荷僅可作為確定戶內供暖設備的因素,不應統計在供暖系統總熱負荷內。